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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前出轨赠情人17万妻子状告要求归还被驳回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9-10-01 07:17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丈夫因车祸意外去世,妻子却在整理遗物时发现其生前出轨,而且还在一年多时间里给情人转账17万余元。经历了此事的阿燕一气之下把“第三者”告上法庭,希望讨回丈夫所赠钱财。8月29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的终审判决,法院一审二审均认为,身为“第三者”的小丽也受隐瞒并无过错,获赠钱财无需返还。
 
丈夫去世,女子起诉第三者索还17万余元
 
2018年6月8日,阿燕的丈夫阿文因交通事故死亡,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女儿。之后,阿燕在整理亡夫遗物的过程中,却发现了令她震惊的事情。原来丈夫阿文从2016年起与一名叫小丽的离异女子存在婚外情的行为。在一年半的相处时间里,阿文通过微信转账及微信红包的方式向小丽转了上百笔款项,共计179322.51元。
 
得知此事后,气愤的阿燕将“第三者”小丽以不当得利为由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小丽返还不当得利179332.51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阿燕认为,阿文在去世前出轨,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他给小丽的钱财属于阿燕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小丽收取资金属于不当得利,应该全部返还。
 
“第三者”称不知对方已婚,拒绝返还钱款
 
对此,小丽却表示根本不知道阿文已经有了家庭。小丽解释道,她与阿文是通过中山市一家真情交友俱乐部的征婚介绍相识的,阿文在俱乐部登记资料上写着“未婚”,在微信聊天时他也表示自己是未婚。直至被阿燕起诉,小丽才知道阿文已经因交通事故去世并有家室。
 
“在整个认识及恋爱过程中,我也是受骗者、受害者。我从未向他索要过钱财,我自己也曾给阿文共转账1万多元。他给我的17万多元是用于恋爱期间的共同支出,比如一同旅游等。”小丽说,她还出示了自己与俱乐部签署的服务合同、两人报名旅行社的旅游合同。小丽认为,阿文给自己的179322.51元不属于不当得利,自己不需要退还。
 
法院判决“第三者”无过错,驳回原告诉求
 
市第二法院审理认为,阿文已婚仍与小丽建立恋爱关系,他的行为有违我国的道德规范及公序良俗原则并存在过错。而小丽与阿文是经婚姻介绍所认识,且阿文对小丽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因此,小丽不存在过错。
 
同时,由于双方恋爱时间较长,小丽收取款项的次数达101次,但除了几笔款项超1万元外,其他款项都是小金额,符合正常恋爱关系的消费习惯。另外,小丽提供的旅游合同的时间、人数与两人的恋爱事实相吻合,她也向阿文微信转账及微信红包款项共有10948.01元,两人互相赠与行为符合正常恋爱关系。
 
法院一审判决小丽与阿文之间没有形成不当得利之债,驳回了阿燕的索还诉求。阿燕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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