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主页 > 律师文集 > 离婚诉讼 >

妻子婚内出轨丈夫诉离婚获赔两万精神损害赔偿金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8-09-05 19:06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原标题:女方婚内出轨 男方获赔两万
 
  来源:北京晨报
 
  女方婚内出轨 男方获赔两万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王先生发现妻子赵女士婚内出轨,即墨律师 即墨刑事辩护律师 即墨离婚律师 即墨律师事务所 青岛城阳律师 城阳律师 城阳区律师 城阳刑事辩护律师 城阳离婚律师 城阳律师事务所 青岛律师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青岛离婚律师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近日,通州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赵女士需赔偿王先生精神损害赔偿金两万元。
 
  据悉,王先生在发现赵女士婚内出轨后提出了离婚,并要求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对此,赵女士承认出轨并同意离婚,但不同意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通州法院审理后准予双方离婚。法院认为,赵女士在庭审中承认自己出轨,其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对王先生造成了一定心理伤害,其理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故王先生要求赵女士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赵女士赔偿王先生精神损害赔偿金两万元。

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城阳区、即墨市两地百姓提供律师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