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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升降栏杆砸伤行人,责任如何承担?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21-08-08 11:37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杨某到某医院给住院的丈夫送饭,从医院大门车道进入院区,刚跨入大门时车道的栏杆下降打在杨某身上,致杨某骨颈骨折,鉴定为九级伤残。杨某诉求医院赔偿损失26万元。
经审理认为,医院在保安亭处设置了车辆进出栏杆,应有保安值守,当发生危险时,保安应进行控制。保安在发现行人进入车辆专属通道时有义务及时提醒和制止,以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但本案中,杨某进入该车道时,保安并未进行提醒和制止,并且在杨某进入车道后,栏杆降下时,保安并未尽到注意和保障义务,导致杨某被砸伤,医院具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医院在大门划分了专门的车辆进出通道及人行道,杨某应当选择走人行道,在其选择了走车行道时应当对通行环境进行观察,并识别风险,其对自亦存在一定疏忽,对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一定过错,应当减轻医院的侵权责任。酌定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杨某自行担3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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