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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湿滑致骑车者摔伤,赔偿责任有谁承担?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21-09-30 10:26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秋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道路行驶时,因该路段施工,地面泥泞湿滑而滑倒受伤,构成十级伤残,秋某诉求施工单位、市政管理单位赔偿损失,经审理认为,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对装运淤泥的车辆进行规范及清理,使得淤泥遗撒到路面上,遗撒行为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侵权责任,街道办委托的环卫公司在清理的过程中路面依然泥泞,未设置警示标志,亦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且在施工单位长期拉运渣土过程中,未尽到环保及道路管理责任,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秋某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酌定施工单位、街道办及秋某本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分别为6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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