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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引发交通事故,饲养人如何承担责任?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21-07-25 09:11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宠物狗引发交通事故,饲养人如何承担责任?
李某沿着村公路步行回家,途经唐某家时,唐某拴养在路边的金毛犬突然冲出,李某惊慌中避让,与刘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本次事故被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李某、刘某均系正常通行,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经鉴定,李某因本次事故造成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三处。李某伤愈后,诉求唐某、刘某及货车的承保公司赔偿损失30万元。经审理后认为,唐某饲养的犬只的加害行为系造成损害发生的起因,交通事故对损害结果的扩大存在影响,动物加害原因系先决条件,起决定性作用。交通事故发生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依照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在行人并非故意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下,不能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综合以上考量,酌定唐某承担90%的侵权责任、刘某承担10%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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