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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募集慈善款部分占为己有,构成何罪?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21-07-25 09:05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无资质募集慈善款部分占为己有,构成何罪?段某了解到两位寒门学子求学的困境,在不具备公开募捐资质的情况下,他先在个人经营的网站、微信朋友圈及微信公众号内,发布募捐信息,为两名学生募集助学款近3万。两个月后,段某又以两名学生需要助学款为由,骗取某基金会的信任,利用某公益平台再次募集公众筹款近3万,其中4.7万元用于两名学生的助学款项,剩余1万余元被段某占有和用于个人消费。经审理认为,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救助学生对段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对段某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段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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