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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同居女友财物被判刑一年多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8-12-27 16:31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中国法院网讯 (苏海波)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一男子在与女友同居期间,竟然将其女友的金首饰偷走销售,并将钱款挥霍一空。
 
  被告人韩某,男,1981年11月出生,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2015年11月26日因犯盗窃罪被江苏市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被告人韩某使用假名“李某”与被害人曹某通过微信认识,后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6年11月前后,曹某到韩某租住房处与其同居一个星期左右,在同居期间曹某将其手镯、项链、戒指、吊坠等黄金首饰放在自己的包内,韩某在曹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曹某的黄金首饰拿走销售,得款人民币1万余元后挥霍。经宿州市埇桥区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曹某的黄金首饰价值人民币1749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74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韩某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韩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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