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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为打鸟私藏枪支触犯刑法获刑一年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8-12-27 16:30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中国法院网讯 (周茜)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为了一时消遣触犯法律,最终受到应得的惩罚。
 
  被告人王某分别于2017年5月、6月期间通过淘宝网不同的卖家手中购买两支仿“秃鹰”气步枪零配件并在到货后在家自行组装完成。2017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在询问淘宝气枪卖家获得了如何购买铅弹的方法,后其自行在淘宝网上购买制造铅弹的模具及铅丝,到货后在家中自行制造铅弹供其打鸟使用。2017年9月26日霍邱县公安局在王某家中扣押了疑似气步枪两支、疑似气枪铅弹221发。后经六安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持有的两支疑似枪支是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疑似铅弹是5.5mm气枪弹。另外,被告人王某曾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而擅自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遂判决:一、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对扣押在案的枪型物品、模具、铅弹等物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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