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即墨刑事辩护律师 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和处罚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07-30 15:23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一、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还要求犯罪人须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取得幼女同意,均构成强奸罪。若行为人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且不可能看出对方不满十四周岁,经女方同意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则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二、强奸罪应该如何判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是指以下情形: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后果必须基于为实现强奸目的所采取的的暴力手段等直接导致的被害人重伤、死亡。而不包括,强奸后行为了杀人灭口所采取的的故意杀人行为。如果强奸后故意杀害被害妇女的,则按照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电话:15053214579
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城阳区、即墨市两地百姓提供律师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