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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律师 安徽一男子骗贷吸储逾亿元 逃往境外终被抓获刑20年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7-03-18 19:28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新华社合肥3月18日电(记者刘美子)欺骗担保公司骗贷4500余万元,以高息作饵非法吸收资金7200余万元,安徽男子王磊涉嫌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7日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85万元。王磊是安徽省参与公安部“猎狐行动2014”中首名在境外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2013年至2014年间,安徽尚能空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磊冒用其他公司名义,伪造公司印章,先后与蚌埠融资担保公司、五河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欺骗担保公司,骗取银行贷款和承兑汇票4500余万元。这些银行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均由王磊个人支配使用。即墨律师 即墨刑事辩护律师 即墨离婚律师 即墨律师事务所 青岛城阳律师 城阳律师 城阳区律师 城阳刑事辩护律师 城阳离婚律师 城阳律师事务所 青岛律师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青岛离婚律师。

  2012年3月至2014年6月,王磊以其公司经营发展、参与龙子湖商业综合体开发、购买南山豪生酒店门面房等需要资金为由,以1.8%至6%不等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先后从李某某等16人处非法吸收资金7260.857万元。王磊将集资所得款项,分别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偿还到期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澳门赌博、购置房产、汽车等。

  2014年6月,王磊逃往泰国,租住在曼谷一个公寓里躲避。由于银行卡被冻结,最后沦落到吃方便面度日。 2014年8月12日,在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由公安部、安徽省公安厅和蚌埠市公安局组成的工作组飞赴泰国曼谷,将其抓获。截至案发时,尚有3514.437万元未归还给被害人。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磊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万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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