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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对夫妻吵架女子飞身撞车:不撞死我不准走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6-06-09 19:59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日前,在重庆九龙坡香榭街路口,一名30多岁的女子突然冲上马路,拦下了一辆过路的轿车。令人意外的是,在确定自己没有受伤后,女子又三番五次请求车主将其撞死。事后,九龙坡交巡警渝新路大队民警赶到现场阻止了对方。
6月7日中午12点左右,渝新路大队民警驾车巡逻经过香榭街与渝新路十字路口时,发现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站在路中间,一辆白色的福克斯轿车停在旁边。轿车驾驶员和女子正在激烈地争吵,引起周围过路的行人纷纷驻足围观。即墨律师 即墨刑事辩护律师 即墨离婚律师 即墨律师事务所 青岛城阳律师 城阳律师 城阳区律师 城阳刑事辩护律师 城阳离婚律师 城阳律师事务所 青岛律师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青岛离婚律师。
原本以为这里发生了交通事故,民警第一时间下车向两位当事人询问情况,谁知白色轿车驾驶员张先生一见民警就大呼冤枉,并请求民警为其做主。
原来,事发时张先生正常驾车在路上行驶,突然马路中央冲过来一名女子,好在张先生车速不快且及时刹车,没有撞到女子,避免了一场事故。可就在张先生准备离开之际,该女子竟拉住了张先生,并扬言不将其撞死不准走。
由于女子情绪十分激动,民警一边安慰,一边询问她一心求死的原因。最终,民警从女子的口中得知,当天上午她和丈夫因为钱的问题发生激烈争吵,愤而离家。当走到香榭街附近时,心里越想越气,竟萌生被车撞死了就可以有钱了的想法。于是,这才冲向了张先生的车。
为什么选择张先生的车?女子称看张先生的车还挺新的,感觉不错,撞死了钱可能会赔得多一点。事后,对于该女子的行为民警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明确告知了她这种行为的危害性,情节严重甚至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终,在民警的批评下,女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向张先生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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