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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开小旅馆容留卖淫 只为给儿子筹钱吸毒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6-05-10 20:00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为帮助吸毒的儿子筹集毒资,七旬老父亲开设小旅馆容留他人在旅馆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并从中获利。近日,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胡运(化名)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即墨律师 即墨刑事辩护律师 即墨离婚律师 即墨律师事务所 青岛城阳律师 城阳律师 城阳区律师 城阳刑事辩护律师 城阳离婚律师 城阳律师事务所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青岛离婚律师。

  年过七旬的胡运于2012年在汉寿县城开了一家小旅馆,因其小儿子沾染上了毒品,经常向其索要毒资,为帮助儿子筹集毒资,其便容留赵某等3名卖淫女子在旅馆内从事卖淫活动。

  每次交易后,胡运从嫖资中收取5至10元不等的提成,或按照每年3000元的价格向卖淫女子收取提成。2012年7月,胡运曾因容留他人卖淫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但却依然没有改正。2015年8月25日,卖淫女子张某、杨某在胡运的旅馆内从事卖淫活动时被公安民警查获。

  (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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