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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法庭规则: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6-04-14 21:57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该修改后的《法庭规则》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

  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在发布会上介绍说, 修改后的《法庭规则》共计27条,除对原有条文进行直接修改外,新增加的内容有15条。主要有六大变化:更加注重权利保障;更加注重庭审规则公平;更加注重保障法庭安全;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更加注重司法礼仪。即墨律师 即墨刑事辩护律师 即墨离婚律师 即墨律师事务所 青岛城阳律师 城阳律师 城阳区律师 城阳刑事辩护律师 城阳离婚律师 城阳律师事务所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青岛离婚律师。

  据光明网记者了解,在注重权利保障方面。修改后的《法庭规则》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庭审活动中的各项诉讼权利,并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予以特别保护。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

  同时,加强证人人身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规定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庭审作证时使用;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要求法庭设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为特殊群体参与庭审活动提供方便。

  胡仕浩在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表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庭审实质化,即要求尊重司法规律,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这些规定更鲜明地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防止先入为主,确保程序正义。”他说。

  那么,修改后的《法庭规则》在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胡仕浩介绍说, 法官和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当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实现良性互动。2015年12月29日,最高法专门发布了《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等等。为保障律师在庭审活动中行使各项权利,《法庭规则》又专门作出以下新的规定:

  一是与检察人员在法庭安检方面待遇同等。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与检察人员,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二是在法庭上享有充分的辩论、辩护权。规定在庭审活动中,审判人员平等对待诉讼各方,不偏袒任何一方。

  三是在法庭上可以使用自带电脑办案。《法庭规则》对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携带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法庭未作限制,也就是说,律师可以使用手提电脑办案,但是不得使用电脑等电子设备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庭审活动。

  四是享有对庭审活动的监督权。规定律师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违反法庭规则的,可以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反映。

  五是提供其他执业便利。规定法庭根据需要可以配备律师休息室,方便律师休息、换装和饮水。(记者 孙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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