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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友人打猎 误将友人为猎物致其死亡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12-10 11:21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福建三明一男子与朋友上山打猎,却误将在身后等待的朋友当野猪击毙。九派新闻记者获悉,三明市梅列区法院作出判决,该男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执行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私企业主李某今年1月23日和朋友陈某携带一支双管猎枪、二顶头灯上山打猎。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二人驾车至梅列区陈大镇某山路尽头后开始步行进山。
 

 
李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李某非法持有枪支上山狩猎,因疏忽大意误射他人,致一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步行近1公里后,陈某留在原地等待,李某则继续上山寻找猎物,行进约150米后,其听见山坡下方20余米处草丛在晃动并有声响,误以为是野猪,遂用猎枪朝草丛开了一枪,在听见被害人陈某的叫喊声后,其发现子弹击中陈某的右胸腹部。
 
综合其他量刑情节,梅列区法院10月16日作出判决,李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李某立即背起陈某下山,途中因体力不支,跑到附近山场,请附近工人帮助将陈某背下山。随后,李某驾车将陈某送至三明市第一医院急救中心进行抢救,随后主动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陈某于同日19时5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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