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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作品遭受他人侵权如何诉讼法律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11-12 11:28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倒签”行为,即出版者出于各种原因,在出版同时甚至出版以后才向音著协申请交费,并要求音著协按照出版日期“倒签”授权期限。微作品倒签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吗?若侵权,在什么情况下才算是侵权?下文法律快车小编将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详细分析。
关于著作权使用授权的“倒签”行为,在图书、音乐业内较为常见,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多系无法联系到作者本人所致,只要使用人及时、足额向音著协缴纳了使用费用,该“倒签”行为也可认定为有效。

程某笔名何某,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著有儿歌《东西XXX认识》,内容为:“公鸡叫呀早起床,面向红太阳:前边是东呀,后边是西;左边是北呀,右边是南。东西XXX认识,心儿喜洋洋。”2012年8月,上海XXXX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中包括程某两首儿歌,另有一首儿歌《东XX北》未注明作者,内容为:“早晨起来,面向太阳。前面是东,后面是西,左面是北,右面是南。”
程某在天津图XX厦购买涉案图书,并进行交涉。12月6日,中国音著协向上海XXXX出版社出具《音乐著作权使用收费证明》,载明根据该公司2012年12月5日申请,对涉案三首儿歌的授权使用期限自2012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使用费1.92万元。
“独创性”构成了作品的本质属性。从涉案儿歌《东西XXX认识》、《东XX北》的内容来看,主要是教小朋友们辨别东南西北不同方向的方法,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根据太阳辨别东南西北的方法属于常识,辨别的结果也只有一种。涉案儿歌对该种辨别方法的表达受到唯一性的限制,不具有独创性,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后中国音著协发函称,由于上海XXXX出版社刻意隐瞒侵权事实,使用期限改为以2012年12月6日为始。上海XXXX出版社认可其“倒签”行为。程某认为涉案图书侵权,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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