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您的位置:主页 > 法治新闻 >

男子不甘“感情被玩弄” 酒后强奸被判刑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10-10 17:19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感情之事向来不能强人所难,然而现实中有人却偏偏喜欢钻“牛角尖”,费尽心思追求对方,被拒后非要“得到”才肯罢手。10月9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强奸案。

  20岁的张浩近年一直在外打工,在一次聚餐时认识了赵艳艳,并对其一见钟情。聚餐结束后,张浩专门向她要了微信号,自此二人经常在微信上聊天。期间,他多次向赵艳艳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然而赵艳艳却一直将其当成普通朋友。后来,赵艳艳见其对自己穷追不舍,只得以拒接电话等方式来打消张浩的“想法”。

  今年4月一天,张浩与几个朋友喝酒,半斤白酒下肚后,淤积在内心的愤怒随着酒意渐起。随后,张浩来到赵艳艳租住处,反复敲门屋内没有回应,打电话听到屋内手机响,确认赵艳艳就在房间,便踹开房门。不顾赵艳艳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酒醒以后,张浩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浩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张浩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浩有期徒刑三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城阳区、即墨市两地百姓提供律师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