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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 干洗店霸王条款无效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08-16 17:30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 孙博
2013年4月中旬,市民林某将一件皮衣送至一皮革护理店清洗护理,约定清洗费用为150元。皮革护理店给林某开具了收货单,标明“因维修不当所出现的问题,赔偿额为维修费用的1至3倍”。
几天后,林某前往取衣,但发现皮衣后背中间、两侧等部位有若干硬币大小的斑点,要求干洗店赔偿,对方以条款已注明为由,仅同意赔偿300元。双方争执不下,林某于2014年将皮革护理店诉至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索要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本案中,涉案皮衣系林某合法拥有的财产,其将该皮衣送至皮革护理店清洗,商家应保证清洗后皮衣的品质不发生变化。而林某的皮衣清洗后出现了若干大小不等的斑点,影响到皮衣整体美观度,但瑕疵程度不影响穿着等使用功能。对于商家出示的“因维修不当所出现的问题,赔偿额为维修费用的1至3倍”条款,法院认为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因此无效。
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判令干洗店赔偿林某600元。
法官庭后表示,目前各地陆续出台了洗涤消费争议解决办法或相关赔偿标准,内容相对合理,可以作为消费争议解决方案。店家自己作出的赔偿标准,通常是减轻自身责任,对消费者而言显著不公,这类条款并不合法,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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