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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消费者权益律师 广西:“功夫酒”“养生酒”中竟加入“伟哥”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08-03 06:19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广西柳州破获两起食品非法添加化学物质案 “功夫酒”加入“伟哥”

  新华网南宁8月2日电(记者李斌、汪军)广西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日通报,该局近日破获2起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案件,两家酒厂生产的3种产品含有“伟哥”等化学成分。

  通报称,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2日对柳州市柳南区桂坤酒厂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取该酒厂生产销售的“金锅功夫酒”送检。经检验,送检的“金锅功夫酒”含有西地那非等禁止添加于食品的化学物质。6月12日,执法人员依据检验报告依法对该酒厂进行查处,对违法产品及设备、原料等进行查封扣押。同时对该酒厂的专营销售点广西君御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扣押该酒厂生产的“金锅功夫酒”“瑶健酒”等酒。

  依据掌握的线索,6月13日、7月23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分别对提供配制酒原料的柳州绿神生物有限公司和另一家生产“柳霸神养生酒”的柳州市德顺酒厂依法进行查处。

  经抽样检验,柳州市柳南区桂坤酒厂生产的“金锅功夫酒”“瑶健酒”、柳州德顺酒厂生产的“柳霸神养生酒”均含有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主要药品成分)、他达拉非等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

  在案件查办中,共计扣押涉案的“金锅功夫酒”1243瓶、“瑶健酒”2658瓶、“柳霸神养生酒”1456瓶及相应的原料酒1124公斤,外包装标示有西地那非、奈普生、吲哚美辛等白色粉未的物质一批,货值金额达70多万元。

  通报称,在配制酒等食品中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

  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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