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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司改:法院检察院经费资产债务管理权限划归省级财政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07-22 20:52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新华网海口7月22日电(记者傅勇涛)记者从22日举行的海南省委六届八次全会上获悉,海南将把各级法院、检察院的经费、债权、债务、资产统一上划省级财政管理,并探索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

  海南省作为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在人财物省级统管方面大胆尝试。首先,建立经费统一管理机制。改革后,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的经费按固定基数,上划省级财政统筹管理。实行“中央保专项、省级保增量、上划保基数”的保障机制,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

  此外,推进资产统一规范管理。改革后,全省法院检察院的所有资产将从市县管理调整为省级管理,省财政厅负责综合管理,省高院、省检察院协助监督管理。

  海南省政法委书记陈志荣说,海南还将搭建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由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共同成立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实现“涉案财物管理流程操作电子化、随案流转信息化、涉案财物清单附卷自动化、涉案财物动态监测全程化”。

  7月起,海南省检察机关财物统一管理正式启动运行。全省各市县法院、检察院的清产核资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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