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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事辩护律师 诱骗200余人进传销做下线 女老总被亲友扭送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07-13 21:58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诱骗200余人加入传销组织,非法获利200余万元,女子从广西转战回到重庆,遭亲朋好友扭送至派出所。今(13)日,记者从(重庆)渝北公安分局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起诉。

   警方介绍,案发当天,李某被20余人扭送到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这些人声称被李某骗入传销组织,每人损失数万元,请求民警解决。警方随后展开调查了解到,这些人多是李某的亲戚朋友。他们通过李某介绍,加入名为“1040”的传销组织,每人缴纳69800元入门费成为会员。

   李某承诺,加入该组织后可获得高额回报,最高可赚1040万元。可是很久过去了,这些人不但没有得到回报,而且还电话联系不上李某。大家认为被李某蒙骗,于是决定将李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民警深入审查,李某交待了其组织人员参加“1040”传销组织的犯罪事实。所谓“1040”就是以“1040阳光工程”为幌子,打着“纯资本运作”的方式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五级三晋制,通过购买份额,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从事传销活动,并非法牟利。

   李某告诉民警,2008年她经人介绍在广西北海加入了“1040”传销组织。加入该组织后,李某将自己的亲戚朋友和同学以到北海旅游或做生意为名骗到北海,然后通过封闭式管理,现场授课学习“羊皮书”,诱骗他们加入传销组织。

   李某先后将亲戚朋友和同学同事,以及朋友的朋友等近200人发展为自己的下线。每人缴纳入门费69800元,共吸收资金1400余万元,李某个人获利200余万元。由于业绩突出,2012年李某晋升为该传销组织的老总,成为该组织体系的最高领导人之一。

   2014年年底,由于广西北海警方严打传销犯罪,生意做不下去了,李某不得不回到重庆。回渝后,李某重操旧业,继续发展下线,短短时间又发展60余名下线。让她没有想到的是,20多位亲朋好友突然醒悟,在意识到被骗后,将李某扭送到派出所。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记者 陈俊帆)诱骗200余人进传销做下线  “女老总”被亲朋好友扭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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