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您的位置:主页 > 法治新闻 >

江西7官员被通报通奸 5人伴有收受巨额贿赂情节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06-24 20:41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近期,“通奸”一词高频率出现在纪检部门的通报内容中。23日,记者梳理发现,我省有7名官员被通报“通奸”,其中5人伴有收受巨额贿赂情节。专家表示,十八大后,官员的不正当男女关系、通奸等,不再只是作为生活作风问题,而是成了反腐败的一个重要内容。

  “通奸”成纪委通报高频词

  “通奸”一词开始出现在通报内容中,大约在一年多以前。去年6月初,中纪委通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违纪违法问题时,罕见地使用了“与他人通奸”词语。之后,“通奸”几乎成了通报内容中的“高频词”。

  在这之后,江西省纪委在通报内容中也开始使用“通奸”一词。去年9月,省纪委通报东华理工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庆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和中共上饶市委委员、德兴市委原书记何金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均使用了“通奸”一词。今年6月19日,省纪委又通报了抚州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熊世平和湖口县委书记卢光辉2人“与他人通奸”问题。

  不仅如此,今年设区市纪委的通报内容中也开始出现“通奸”一词。1月22日,上饶市纪委通报了“弋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齐向阳在任职期间与他人通奸并生育一子等问题”;6月中旬,宜春市纪委通报了“上高县政府原调研员晏共和通奸问题”。

  常伴有收受巨额贿赂情节

  记者梳理发现,通报内容中,“通奸”一词常伴有涉及收受巨额贿赂的情节。在上述7名官员通报内容中,刘庆成、何金铭、林翘银、熊世平、卢光辉等5人均有“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情节。

  另外,被通报“通奸”的7名领导干部中,有6人为县处级以上干部。他们分别是:东华理工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庆成,抚州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熊世平,吉安市政协原副主席林翘银,德兴市委原书记何金铭,湖口县委书记卢光辉,上高县政府原调研员晏共和。其中,刘庆成、熊世平、林翘银为厅级干部。

  通奸不只是生活作风问题

  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曾明表示,“虽然说‘通奸’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并不一定涉及违法行为,但是党的纪律对此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较严重的给予撤除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曾明表示,通奸并不必然导致其他腐败行为,但是领导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往往与“情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通奸对象的“情人”,往往会利用干部手中的权力谋取利益。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洁身自好,遵守社会主义道德,是拒腐防变非常重要的一环。(信息日报记者袁思东)

 

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城阳区、即墨市两地百姓提供律师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