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疗纠纷律师 去年347人严重涉医违法犯罪 温岭杀医案成典型
良好的医疗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客观要求。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扰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8天前,16日上午,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犯罪嫌疑人王权芬将一小瓶汽油泼洒到放疗科副主任覃光灵身上并点燃,导致覃光灵面部、肩部、前胸等多处二度、三度烧伤。第二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表示,检察机关对此案高度关注。
6月26日将迎来第5个中国医师协会医师节,最高检今天发布,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在专项行动中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温岭杀医案”等严重涉医违法犯罪347人,并发布9起涉医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据不完全统计,最近20天内,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经媒体公开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已有十多起。
肖玮:暴力伤医等行为危及医护人员生命安全,破坏医护人员执业环境,制造医患紧张关系,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两起是故意杀人案,其中连恩青故意杀人案,最高法也曾作为典型案例发布过。被告人连恩青在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鼻部手术治疗后,感到术后效果不佳,多次到医院投诉。2013年10月25日,他携带榔头和尖刀到医院行凶,致该院医生1死2伤。连恩青被判处并执行了死刑。最高检公诉厅副厅级检察员张凤艳分析:
张凤艳:因怀疑医疗不当杀害医生,手段极其残忍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尊重各方权利,仔细核实证据。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专案组既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意见,作好安抚善后工作,又充分尊重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如对其提出的数据、病历作假等情况到医院实地调查、听取证人证言、亲自观看机器操作并作录像、随机调看其他病人的影像片以印证证言,进一步查清真相。
针对被告人是否有精神疾病,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司法机关慎重对待。
张凤艳:在连恩青故意杀人案中,我们提出由鉴定人出庭对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作出说明。鉴定人当庭从专业的角度解释了辩护人提出的问题,阐明了持久性妄想障碍和疑病症之间的根本区别,指出连恩青的疑病症与其在温岭市人民医院的就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公诉人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依法严惩凶手意见,并被法院采纳。
最高检还发布了两起因医疗纠纷打伤调解医患纠纷的医务人员的故意伤害案。去年4月14日,被告人钱德平等人在上海市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同济医院医务处副处长董某某等人协商朋友在医院手术中死亡的赔偿事宜,期间因言语不和,钱德平用头部撞击董某某面部,致其受伤倒地,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钱德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一审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张凤艳分析:
张凤艳:就被害人被打伤而产生的民事赔偿问题,上海检察机关依法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将调解的相关法律意义及后果向被告人和被害人释明,被告人听后明确表达了愿意赔偿的态度,为案件后续到法院审理阶段开展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五起是妨害医疗秩序类的案件,包括因认为鼻子整形失败多次打砸医院的、因怀疑做剖宫产手术的男医生看妻子私密处殴打医生的、因怀疑病情恶化或者亲属死亡与医院诊疗有关打砸医院、打伤医务人员,造成其他患者无法接受治疗的……最高检侦查监督检察厅副厅级检察员刘雅清在发布会上分析了近期发生的涉医违法案件具体表现形式:
刘雅清:一是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报复,侮辱、威胁、殴打、伤害杀害医护人员,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二是故意捏造、扩大事态,挑动、教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三是在医疗机构组织闹事,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封堵大门、阻塞交通,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四是长期在医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疗秩序,造成医患人员生命、财产损失等。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
肖玮: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加强对各级检察机关惩处涉医犯罪工作的监督指导,坚决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保障广大医护人员执业安全和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行医就医环境。同时,我们也呼吁全社会携手努力,医患同心、关爱医师,共同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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