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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出庭有底气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06-14 13:45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亲,让我来告诉你证人出庭作证的那些事……”屏幕上,卡通法官面带微笑,以娓娓动听的声音讲解着刑事诉讼中证人享有的权利及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近日,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证人休息室内,即将出庭作证的证人曾某看着这生动有趣的动漫剧,紧张感早已烟消云散……

2013年以来,惠安法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破解刑事诉讼证人出庭难题,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今年5月,该院通知证人到庭作证116人次,实际到庭率91.07%。

单视线证人房——

为证人穿上“隐身衣”

“你们在何地进行交易的?”“在县城国道边的农贸市场。”“交易的毒品是什么类型的?”“冰毒。”“你向王某购买了多少?”“1.67克。”“是否用现金交易?”“是的。”……这是惠安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在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的情况下,公诉机关申请通知证人陈某出庭证实买毒过程。在控辩双方一连串的交叉询问中,只听得见证人回答的声音,却看不到证人的身影。经过当庭对质,结合其他证据,法庭最终认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担心事后被打击报复是证人不愿出庭的一大原因。为破解这个难题,惠安法院借鉴刑侦部门审讯中的技术设备,投入资金建设了单视线证人房。证人房位于审判法庭右侧,高5米,面积8平方米。利用光学折射原理,证人的体貌特征被特制镀膜的玻璃完全挡住,外面的人甚至连身影也识别不出。接受询问时,其声音也经过变声处理。证人作证完毕后,通过专用通道离开,全程“来无影去无踪”。

“我看得见你,你看不见我,这样的条件作证安全感特别好,作证也有了底气。”证人陈某高兴地说。

人身保护令——

给证人施了“防身术”

5月18日一大早,张某冒雨赶到戴榕彬法官的办公室,神情紧张地说:“法官,我不作证了。大江打小李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在场。大江的哥哥是我们村有名的霸王,他扬言我如果作证,一定要我好看……”

张某是即将开庭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证人。戴法官边热情地递上茶水,边宽慰安抚张某:“我理解你的心情,我马上为你签发人身保护令。我们为你指定了专人24小时保护你,只要你受到威胁时,可立即联系警察。”随后,戴法官联系惠安检察、公安人员一同到被告人哥哥江某家中开展思想工作。在严肃的训诫警告下,江某当场认错,保证不会再出现类似的行为。

因为安全,所以安心。一纸保护令妥善化解了证人心头的忧患。

“有了人身保护令,确实让我感觉我的人身安全是受到可靠保护的……”庭审结束后,张某轻松地和戴法官拉起了家常。

事实上,在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中,作为现场唯一的目击证人,其身份是相当于公开的,即使有严格的身份保密措施也无济于事,对证人人身安全设置多重保障势在必行。为此,2014年以来,惠安法院加强了同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累计发出人身保护令3人次,形成对证人保护的强大合力。

经济补助机制——

让证人吃了“定心丸”

王某是一起诈骗案件的关键证人。惠安法院主审法官骆丽芳详细介绍了该院证人保护的措施后,王某仍然不愿出庭作证。鉴于王某的出庭对查清案件事实至关重要,2015年4月2日,骆法官决定和陪审员陈玉和前往厦门,了解王某不愿出庭的真实想法。面对法官的真诚,王某一语道破了自己的苦衷:“您替我想想,我在厦门打工,不要说去惠安作证要花上一笔交通费、食宿费,光请假一天就要扣去好多工钱,我可上有老下有小呀。”

弄清了问题的症结,骆法官他们总算松了一口气。他们耐心讲解惠安法院的证人补助保障机制,并为王某详细列出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王某看后满意地说:“骆法官,您这回真是给我送来一颗定心丸啊,我愿意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率为什么这么低?不仅因为以和为贵是我们的传统,很多人碍于面子不愿得罪人不想出庭,更考虑到出庭作证既耗费精力又增加开销。如果证人出庭相关费用问题得不到解决,无疑更打击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经济补助机制,真的恰逢其时。”多次参与证人沟通工作的陪审员老陈颇有感触地对记者说。

据统计,目前,惠安法院累计已发放证人经济补助合计5280元,大大提高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科技投入,建设网络远程视频作证系统,解决证人、鉴定人来回跑问题,并通过细化相关制度,使证人、鉴定人出庭常态化,使庭审中心主义和证据裁判原则真正落到实处。”该院院长林德育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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