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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耍花招规避执行 法院支招从老赖身上拿回钱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06-07 16:21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记者6月6日从市一中院获悉,2014年以来,仅一中院执行案件金额就达62.57亿元,执行难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老赖”们耍花招规避执行。为此,一中院的执行法官也为申请人们支了几招,教你怎么从“老赖”身上拿回钱。法院昨天还向社会公布了新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悉,2014年以来,一中院新收执行案件1485件,共计执结1175件,实际到位金额共计62.57亿元,结案率达79.1%。

  记者了解到,那些尚未执行的案件除了一些确有客观原因的外,大部分还都和各种个人和企业“老赖”有关。有着多年和“老赖”经验的一中院法官们,也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为申请人总结了一个“一查二提三记,四选五保六防”的口诀,从源头避免老赖并尽最大可能拿回自己的钱。

  法官提醒申请人应在交易前尽量查清对方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具体查询方式除了商务谈判、向对方同行及合作伙伴调查等,法官主要推荐当事人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进行查询,凡是上了“黑榜”的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较差,一般情况下不要与其交易。

  此外,申请人应当在诉讼或仲裁阶段提出明确、具体、有可执行性的请求,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内容可以执行。申请人还应牢记自己案件的诉讼时效,务必在诉讼时效届满前申请执行。

  由于执行最终要以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为权利实现的物质基础,所以法官也建议申请人最好能够选择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此外,当事人应在审判阶段就应当有保全的意识,尽量采取诉前或诉讼保全措施,而对于被执行人要求进行和解磋商时,不要轻信其口头承诺,应要求对方提供执行担保或者其他保障。

  老赖们总是有各种招数推诿拖延履行,这也要求申请人要始终保持小心谨慎,与被执行人接触时多一个心眼,防止因为轻易相信被执行人的口头承诺,而解除来之不易的担保或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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