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您的位置:主页 > 法治新闻 >

诈骗罪 警方提醒:小心冒充企业高管进行的“画皮诈骗”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06-06 05:34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光明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 李政葳)最近,不法分子常通过盗取QQ号码,冒充公司高管诈骗财务人员。但他们盗号后并不会马上实施诈骗,而是先观察对方聊天记录,再选定“猎物”……今天,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进入“法治主题日”,在中华世纪坛举行的网络安全知识大讲堂上,公安部门透露,近年来网络犯罪处在持续高发状态,多种网络诈骗方式层出不穷。

网络犯罪持续高发

据公安部门统计,近年传统违法犯罪数量基本处于持平状态,甚至个别犯罪行为还略有下降,但网络犯罪一直处在持续高发状态。

“特别是网络攻击破坏、网络诈骗、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贩卖违禁品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违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邓宏敏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公安机关清理网上违法信息近80万条,查办违法犯罪案件7万余起。邓宏敏说,这次网络宣传周启动日,公安部同步部署了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开展网上公开巡查执法。其中,首批50个省区市标识网警巡查账号,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和百度贴吧集中上线;公安机关依法常态化开展网上巡查,并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接受网民对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

各类网络诈骗猖獗

2014年2月,某市网民收到一条短信,说其工商银行电子密码将要过期,须登录一个网站升级。这位网民信以为真,登录后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相关信息进行升级。结果,两天后发现银行卡内资金全部被盗走。

“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各种传统违法犯罪不断向网上延伸。”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卫琪处长说,通过与网络技术相结合形成的犯罪形式、犯罪数量都在逐年增加。

卫琪结合公安部门日常工作,列举了常见的网络犯罪形态。包括:QQ诈骗,即不法分子冒充QQ好友诈骗;网银升级,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伪装成银行发布欺诈短信,诱骗用户登录仿造网站,盗取受害人资金;网络中奖诈骗,不法分子诱骗用户打开虚假网站,以个人所得税和保证金等方式诈骗;网络购物诈骗,不法分子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开设购物网站,销售非正常渠道物品;兼职刷信誉诈骗,不法分子在各大网站论坛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设立虚假招聘软件,向招聘者收取各种费用;网上酒托诈骗,不法分子伪装成少女,在交友网站联系受害者,诱骗他们到特定酒吧、餐厅高消费。

盗取QQ后并不马上诈骗

卫琪透露,目前各类QQ诈骗中,典型案例是冒充企业高管的“画皮诈骗”。

卫琪介绍,现在很多财务人员组建QQ群,不法分子假冒财务人员先进入QQ群,然后在群里发布带有木马的图片、表格,骗取群内财务人员点击,盗取了他们的QQ号码后,并不是马上实施诈骗,而是先观察这些人,再有针对性地诈骗某个特定人。

“当发现该特定人和老板、主管联系后,把老板、主管QQ号码删除,用他们之前的QQ头像换上新QQ号码,再冒充企业高管给财务人员发指令。”卫琪说。

卫琪还提醒,如果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手段获取QQ,冒充受害人的亲友借钱,一定要以其他方式和对方联系确认;同时,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如电脑及时下载安全保护软件,防止电脑被木马病毒侵袭,导致自己的资料、信息被盗。

防范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仍需要多部门协调。公安部门计划将加强与银行、电信企业合作,对类似网络犯罪行为进行强力遏制。

 

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城阳区、即墨市两地百姓提供律师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