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年底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全国实行全覆盖
央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记者车丽)据经济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办近日转发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今天透露,今年年底之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要在全国实行全覆盖。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表示,《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医疗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并实现与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乃至商业保险信息的互联共享,从而推进形成“一站式及时结算”。目前,全国90%左右的市县都已经建立“一站式及时结算”机制。为发挥救急难的作用,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向医疗救助对象免收就医住院的押金。
宫蒲光:看着这是个小事,但他们往往就因为押金交不起,耽误了及时救治,不向患者收押金,那么这个钱由谁出呢?由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就是基层民政部门,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一部分资金,也就是从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预付,再通过及时结算,形成看病的人只要你经过结算以后只付自己的一部分,并且押金也不用掏了,方便得到及时救治。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王治坤表示,这次在此基础上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更值得一提的是,把医疗费用支出型贫困家庭列为重要的救助对象。
王治坤:就是医疗费用支出过大,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也可以称为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次文件当中把这个医疗支出性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换句话说,现在不仅仅限于原有生活困难的群众,低收入家庭因为一场大病,费用支出太大造成了灾难性的医疗支出,给生活带来困难,也要积极把他们纳入救助范围。
随着大病医疗救助的全面推进,这一次在用药范围、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项目等方面,和过去相比有进一步拓展。此外,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于70%的概念,王治坤司长给大家算一笔账。
王治坤:基本的三险今年要求报销,在政策范围之内报销比例要达到75%,大病保险要求今年全部推开,要求大病保险在三个基本保险的基础上,大病保险要报销不低于50%,这样子在这几个保险都发挥作用之后,最后医疗救助,特别是大病医疗救助进行兜底,兜底剩下的这一块民政对困难家庭,包括支出性家庭再报销不低于70%,按照这几个数据推算下来,今年底,生活困难家庭包括大病救助资助家庭在政策范围之内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6%,定点医疗机构以后会扩展到大城市或者三级甲等医院等等,我想随着政策的落实到位,困难群众在大病方面的困难会得到较好的解决。
今年年底之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要在全国实行全覆盖。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宋其超表示:今年,中央财政对医疗救助的预算安排达到141亿。但是城乡医疗救助的资金规模与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此要健全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并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宋其超:合并原来在社保基金专户当中分设的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切实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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