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您的位置:主页 > 法治新闻 >

男子建立“换妻QQ群”传播淫秽视频被判缓刑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05-22 18:53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中国法制新闻网敦化讯(车彦霖)家住在敦化市某村的“80后”男子陈明(化名),为寻求刺激,打发寂寞,在网络上建立了QQ群,提供换妻平台的同时,还上传淫秽视频。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该起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
 
    被告人陈明(化名)原本是老实本分的农民,2013年6月,因与妻子离婚后,感情上受到挫折。居无定所的他经常出入网吧,只能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才能寻找到安全感。渐渐地,陈明(化名)迷恋上了网络聊天,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他建立了一个QQ群。为了使该QQ群吸纳更多的人加入,陈明(化名)在QQ群里发了大量的淫秽图片,还大胆提出可进行换妻或交换性伴侣的活动。2013年7月24日,该群的人数已达到70余人,陈明(化名)将三部黄色视频上传到群空间里,供群成员观看,更是为群成员双方夫妻互换性伴侣提供了交换平台。法律意识淡薄的陈明(化名)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该QQ群早已引起了公安机关网安大队的注意。公安机关迅速侦破案件,一举将组织者陈明(化名)抓获。
 
    法院审理该起案件后认为,被告人陈明(化名)利用即时通信软件在网络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法院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敦化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明(化名)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城阳区、即墨市两地百姓提供律师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