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个别媒体的穷追不舍会不会起到负面作用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03-11 15:44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最近,一位演员的婚外情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位演员通过网络公开就自己的不忠行为道歉,其妻子也通过互联网络公开作出回应。部分业内人士指出,这位演员在网络上发布的微博在很短的时间里被转发上百万次,是因为使用了一种“粉丝头条”的功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产生巨大的影响力。更有一些业内人士披露,这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推广行为,需要花费数十万元的推广费用。
不管真实情况如何,这种现象足以引起人们高度关注,因为它不仅仅是一个娱乐新闻的问题,同时还是一个传播的法律问题。一些学者就指出,这一案件很可能会成为传播学经典案例,值得后来者仔细地研究。
或许在新闻媒体工作者看来,只要向读者呈现出真实的信息即可,没有必要进行深度挖掘,更没有必要进行分析和揣测。新闻媒体应当给读者留下思考的空间,让他们独立作出判断。然而,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伦理决定了,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部分媒体认为,公众的广泛参与可能会让娱乐界的新闻事件当事人有所收敛,公众实际上扮演了一个道德监护人或者卫道士的角色,让公众人物不敢随意越过道德的底线。事实上,新闻媒体与公众人物之间是一种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新闻媒体的穷追猛打,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众人物的道德缺陷,相反地,公众人物及其团队非常善于利用现有的舆论环境,谋取商业利益。这才是令人感到担忧的事情。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必要对有关娱乐新闻报道活动进行规范,可以在我国广告法律体系和新闻传播法律制度体系中,就有关商业宣传的内容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从新闻采访报道角度看,只要能提供具有一定新闻价值的新闻事实,新闻媒体就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可是,如果这背后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商业性炒作,牵涉巨大的商业利益,那么,新闻媒体又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该如何向读者交代呢?如果新闻媒体明知道这其中包含着巨大的商业利益,新闻媒体为了自身的利益参与其中推波助澜,那么,新闻媒体是否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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