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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的院长辞职后集资诈骗1100余万元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5-01-19 17:16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巍)“根据刑事诉讼法186条的规定,请看起诉书第四行……”被控集资诈骗1100万的熊保国在受审时反复要求庭审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从而导致今天上午在二中院进行的庭审中途不得不休庭后再审。

50岁的熊保国中专文化,曾经是镇卫生院的院长,辞职后担任北京不老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4年间,成立北京不老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文化遗产修复项目高额回报为名,集资诈骗被害人田某等人1100万余元。

上午10时,熊保国被带进法庭,坐在旁听席上后面的男子起身向其打招呼,熊保国稍作停顿,双掌合十,欲向该男子说些什么,但最终被法警带走。旁听者中,还有几名被害人及其亲属。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11点钟,熊保国再次走进法庭,刚一落座,他就对公诉人说:“给我点水喝!”公诉人当庭表示将会直接宣读证据,不再对熊保国进行发问。

熊保国说,他借钱时,对投资人表示可以分4—7次返还,而他大部分都会超出本金返还,而文化遗产项目目前还没有启动。熊保国有些得意地说“这个问题困扰着所有人,但其实我是有结余的!大概在9%左右。”

庭审现场和法官讲法律 打断公诉人陈述

“熊保国,你对起诉事实有什么意见?”法官问,却始终得不到被告人的正面回答。

“他们说我是集资诈骗!”熊保国和法官讲起法律,“请看起诉书第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186条的规定……我要陈述一下事实。”

法官敲法槌制止熊保国的发言,并告知他陈述权利会在稍后进行,熊保国好像没听见一样,坚持要就起诉书内容进行陈述。

熊保国承认,他向40多人借过2亿多,也还了2亿多,他认为起诉书指控的1100余万没有意义:“到银行查查我借了多少还了多少就出来了。”

至于与借款人的关系,熊保国说“都是朋友关系。”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既然都是朋友,你们是怎么认识的?”熊保国马上打断:“审判长,我还是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对起诉书进行陈述!”

在法官与公诉人再次解释,法庭审理程序应由法官来引导的规定后,熊保国表示:“那我什么都不说了!”

庭审因此中止五分钟,由辩护人对熊保国进行法庭秩序规定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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