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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重大改革举措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11-11 16:55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11月的北京,天高云淡。继2001年主办APEC会议之后,中国时隔13年再当东道国。13年弹指一挥,世界和中国都走到了新的历史节点。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阶段。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和亚太地区能否继续引领全球经济增长?中国如何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是否顺利实施、能否惠及全球?种种话题,世界关注。
中国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尖锐。“三农”发展的诸多难题,依靠改革才能破解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农民群众的新期盼,依靠改革才能实现。
此前10年,中国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收入“十连快”。2013年,全国粮食总产迈上1.2万亿斤新台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面貌有新的改善。与此同时,中国人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仍处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
金秋十月,中共中央审议通过《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这是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又一份纲领性文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是事关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这一强一美一富,判断源自国情,动力来自改革。
“一号文件”统领“三农”全局,涉及方方面面,改革气息浓厚: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深化“三农”改革,啃的都是“硬骨头”,要打的都是“攻坚战”;深化“三农”改革,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深化“三农”改革,举措密集出台,鼓点振奋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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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审议通过了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我国布局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保护好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尊重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三是坚持一切从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是客观趋势,但必须看到这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不能脱离实际、脱离国情,片面追求流转速度和超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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