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患者术后死亡医院赔偿 家属悲恸不已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10-23 11:10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曹女士丈夫单先生诉称,2013年7月份,他带妻子曹女士来京旅游,因妻子患有风湿性心脏病,便慕名到这家三甲医院做检查。医生称,妻子应该做二尖瓣换瓣手术,10万元就能治好。
完成前、火化前均没有提出异议。调解协议由医调委主持,双方自愿签订。40万余元的赔偿为一次性支付。且曹女士住院期间医药费花掉20余万元,医院为其减免10余万元,所以医院整个赔款应有50万元。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原告方表示,曹女士在医院做二尖瓣和取出血栓手术,可医生擅自做主,把主动脉和主动脉瓣切除,以致病人各项功能衰竭死亡,医院治疗存在重大过错。
此外,赔偿明细显示,医院在医药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6个项目中,其赔偿均为零。原告还认为,曹女士作为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今曹女士去世,医院应该赔偿老人赡养费。
昨日,单先生代表儿子及岳父岳母出庭。其律师称,因4名原告均非专业人士,医调委所出具的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故诉请法院撤销该调解协议。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被告方称,调解协议基于双方自愿,且原告方没有相关事实和证据证明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故请法院判决驳回对方诉求。
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城阳区、即墨市两地百姓提供律师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