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您的位置:主页 > 法治新闻 >

不能将腐败简单看作是道德品质问题 要看根本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10-07 17:20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党政军等各领域、行业,腐败分子已经越来越难找到“避风港”。中纪委接连发布的关于党政官员或央企高管因贪腐落马的消息为传媒和社会各界所高度关注。
在赋予官员权力时,我们不能将他们看作是用特殊材料做成的“金刚不破之身”,或是不食人间烟火、大公无私的道德的化身,而是假定他们都有可能犯错误甚至是作恶、犯罪。
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可以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又可能因为缺乏必要的制约与监督发生腐败和变异,这是为人类历史诸多实践所证明的一条经验。当下,各种腐败现象触目惊心,不仅腐蚀了整个社会风气,而且威胁到我党的执政根基。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形势,雷厉风行、暴风骤雨般的“强力”反腐,对于查处严重腐败案件、有效遏制腐败的高发与蔓延势头是极其必要的。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但是在人们热情“点赞”的同时,许多人也不无担忧,唯恐反腐的“风暴”刮过之后,贪腐会迅速反弹、死灰复燃,甚至会“越反越腐”。在强大的社会反腐的声势之下,在“不敢贪”“不能贪”逐步成为广大领导干部共识之时,如何趁热打铁、巩固这一轮反腐的成果?如何做到反腐成为常态与长期的制度化行为?正如王岐山书记所言,目前是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那么,什么样的反腐才能治本呢?
科学有效的反腐制度体系,其意义在于为官员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其划定权力边界,从而防止其通过滥用权力获利。从这个意义上说,好的制度体系也是对官员的一种爱护与善待。目前的反腐制度体系涵盖了刑法、监督法、行政监察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还有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数量上不可谓不多。然而,反腐制度体系仍亟需精细化、刚性化。很多制度过于松懈宽泛、几乎没有硬性规定,犹如“牛栏关猫,进出自如”。一个官员行为没有明确的制度约束,那么现实当中他只有成为“神”才能抵御各种滥用权力的诱惑。
 
从各国反腐的经验来看,反腐必然要经历一个从治标到治本的过程。唯有以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使得官员不仅“不敢腐”,而且“不能腐”“不易腐”,将来还要做到“不想腐”,才能巩固这一轮反腐来之不易的成果,才是真正的治本意义上的反腐之道。
 
制度是规范和指引社会成员行为的规则的总和。好的制度能够遏制人的私欲,让坏人也做不了坏事;相反,坏的制度却会诱发人的贪欲,时间长了,好人也会变成坏人,想做好事都难、想不腐都不易。因此,我们不能将腐败简单看作是道德品质问题,不能推断官员之所以腐败就是因为他们道德败坏、品质低劣。官员也是人,只要是人就会有人性的弱点。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制度反腐意味着一场深刻的政治体制改革。为遏制腐败大案要案频发态势,须以强大的政治勇气和高超的政治智慧,抓住要害、顶层设计,加快完善反腐制度体系。一是以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为目标改革党政权力结构,对过分集中的权力进行有效分解,推进权力的科学优化配置,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二是强化政府财政预算监督,真正实现对政府“钱袋子”的民主监督和阳光下运行。

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城阳区、即墨市两地百姓提供律师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