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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电信诈骗案已经在北京开审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09-17 16:04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在短短的3个月时间里,就骗走了多名受害者510余万元。
昨天上午,该案的26名被告人因涉嫌诈骗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袁光前等26人,在2013年3月至5月间,在马来西亚古晋市参加由外籍人员组织的、针对我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活动,分别冒充我国公安、检察机关及电力等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互联网向被害人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虚构对方电表欠费、信用卡欠费等事实,谎称被害人因涉嫌“洗黑钱”等犯罪活动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提出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调查或保护,骗取郭春燕等多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510余万元。
肖苏丹称,她在金边赌场做服务生时,认识了客人“力哥”。力哥说在马来西亚从事服装生意,邀请她去做服装,底薪五千还有提成。2013年3月,她在“力哥”的安排下到了马来西亚。一出机场,她的手机和护照就被收走了,并被带到了一处别墅。 袁光前说,他们来到当地一个别墅后,护照被对方扣下了。拿电话跟家人报平安后,手机也被没收了。
“别墅里边还有跟我一样找工作的中国人……我以为那是宿舍,还问怎么不带我去服装厂。”肖苏丹说,随后,电话等设备搬进了别墅,“力哥”说这里就是工作地点,负责接电话,还给了她“话术单”。
“我们都是女人,都怕死了。”肖苏丹称,她非常想离开,但门锁着,护照被扣,看管他们的人进来出去都带枪,根本无法走。其间,她只在“力哥”的监视下,用网络电话跟家里报过一次平安,就再也没能和外界联系。自己所处的别墅外边,也都没有人。
“3个月没拿到一分钱工资”
“2013年3月中旬,姐夫‘阿达’介绍我去了马来西亚,他会好几国语言,我也不知道他哪国人。”本案第一被告人袁光前说,他之前在柬埔寨从事按摩业,“阿达”说安排他去马来西亚“做工程”,到了之后才知道是从事诈骗活动,自己“是被‘姐夫’坑了”。
袁光前说,明知道自己从事的是诈骗活动,还经常“在当地受到威胁”。对方说他们在当地有势力,如果想跑,能叫当地警方把他抓走。
■ 案情回放
为控制手下,4个月结一次工资
当年5月9日上午10时,当地警方对已掌握的2个窝点进行收网,86人被控制,其中,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54名、大陆地区犯罪嫌疑人29名、3名为马来西亚籍犯罪嫌疑人。同时,警方还起获大量手机、电脑、电话、诈骗剧本、通讯设备等工具。
这时,她发现要干的工作就是电信诈骗。“他们让我背‘话术单’,我说不识繁体字,背了三天每天都被力哥‘洗脑’”。“同事”中如果有不积极“学习”、不积极打电话的,就会被骂。有时,到了晚上,她还听到“同事”被打的声音。
警方表示,这些大陆嫌疑人,分别来自福建、广西、广东、湖北等地,都是通过相互介绍去的马来西亚。组织者承诺每人每月底薪5000元,作案成功还有提成。但据嫌疑人交代,组织者为控制手下,4个月左右才会结算一次工资。
警方介绍,此次抓捕的嫌疑人年龄在20-40岁间,骗钱后会被他们很快挥霍,所以警方追赃难度较大。
■ 追访
电信诈骗:犯罪成本低 侦办成本大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一名参与过侦破境外电信诈骗案的民警介绍,中国警方办理跨境电信诈骗案件前,需要公安部等相关部门与有关国家进行外交协调,按照他国及国际法律规定,中国警方去他国进行相关案件工作时,没有抓捕、扣押、搜查的权限,也不能穿着警服、佩带枪支、手铐等警械。
该民警介绍,跨国电信诈骗案发的各个环节,可能都不在一个国家发生。比如,打到北京的电信诈骗电话来自东南亚,诈骗所得钱财又可能转入在另外一个国家的账户。由于电子金融的便利,犯罪嫌疑人很快就可以快速将钱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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