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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对健康权的涵义如何解析 立法如何规范人肉搜索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08-13 14:25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最基本人权。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之一,如果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保护公民的健康权是我国刑法、民法等多项部门法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健康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身心健康是公民生存和进行正常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对公民器质健康、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的侵害均构成侵害公民的健康权。所谓“滥用人肉搜索负面影响巨大”主要是指侵犯个人隐私权和引发网络暴力等。“人肉搜索”确实有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可能,有时候也很“暴力”,但绝不能以此为理由限制网民“人肉搜索”的权利。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个人隐私权”在法理上属于私权,而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等行为则涉及到保障国家机关顺利运行的公权,显然不能因“私”损“公”。虽然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直接保护个人隐私权,但可以通过有关法律保护名誉权从而对其加以间接保护。个人隐私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任何一种技术手段,都有其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技术手段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人们怎样去利用它。虽然有人利用“人肉搜索”侵犯了他人权利,但更多的人利用“人肉搜索”曝光了丑恶或监督了腐败。如果以人肉搜索“负面影响巨大”等为由,而忽视了其“正面影响巨大”的存在,修法规范“人肉搜索”,则会限制了网民对该项权利的行使,从而导致像林嘉祥这样的官员免遭“人肉搜索”,做了坏事也照样逍遥法外,这样的法律无疑就是“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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