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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子女抚养费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06-25 10:17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子女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给付给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给付子女抚养费不是盲目随便给付的,要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子女的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等因素。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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