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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被警察击毙 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06-09 10:47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男子醉酒被警察击毙
男子醉酒被警察击毙,警察一共开三枪直至男子被击毙。随着警察配枪制度的改革,关于枪支的管理问题开始逐渐浮出水面。男子醉酒被警察击毙,这又是一次引起争议的事件。男子醉酒,持刀追砍妻子,并砍伤警察,鸣枪无效被击毙。看案情,无可厚非。但是问题就在于,是否需要开三枪,直到男子死亡?男子醉酒砍人就该被警察击毙吗?合法并且合理吗?
北京6月1日电 2014年5月30日,贵州三穗县发生警察掏枪打死一农民事件。死者名叫乐德宏,死者家修建房屋,目前在外面出租房居住。“起因是夫妻两发生口角”,妻子躲藏。死者喝过酒拿菜刀四处寻找妻子,路人报警。家人儿子与认识兄弟将死者带回出租屋。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的五 、六名巡警冲进死者出租屋一楼与二楼之间将乐德宏三枪打死。第一枪被死者的朋友推了警察手没有打着,正好打到墙上。第二枪打中死者左胸,三枪出大门打倒在地,然后开枪警察被其他警察掩护离开。”目击者全先生说。事情发生后,引来多个市民围观。
据了解,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检察院、公安局等多个部门目前成为专案组。案件正在调查中。
律师点评: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
男子醉酒被警察击毙,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魏国鹏表示,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九)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魏国鹏律师认为,本案情形符合第十条的情形,属于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后,是可以开枪的。
男子醉酒被警察击毙,于法合,却仍然存在许多质疑。如果轻易就可以击毙,那么在保证了治安的同时人权又能如何保证呢?毕竟我国人民没有持枪的权利,如果警察轻易就可以持枪击毙犯罪嫌疑人,那么是否有失公平?在生活中,法律问题时有发生,不幸遇到时,可求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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