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韩国总统朴槿惠流泪道歉 各国体制的不同
作者:即墨律师时间:2014-05-21 10:28 来源:www.yuncelawyer.com
导语:
韩国总统朴槿惠流泪道歉,作为一个总统,做到这一步,已经令人感动。近日,韩国总统朴槿惠19日就导致300多人遇难或失踪的“岁月”号海难发表“对国民谈话”,流泪承担应对不力的“最终责任”。 对此,韩国朝野政党对朴槿惠的“对国民谈话”褒贬不一。不管怎么说,韩国总统朴槿惠流泪道歉,至少可以缓解部分民怨。
事件回顾:
韩国总统朴槿惠流泪道歉
当天是“岁月”号客轮沉没事故发生第34天。上午9时,朴槿惠在青瓦台发表“对国民谈话”,时长大约半小时。韩国广播公司(KBS)、文化广播电台(MBC)、首尔广播公司(SBS)三大电视台现场直播。
这是朴槿惠自去年2月上任以来首次以“对国民谈话”形式就某一事件道歉。她先前至少三次就“岁月”号海难公开道歉,但舆论认为不直接也不够正式,要求重新道歉。最近一份民意调查显示,朴槿惠所获支持率从海难发生前的70%猛跌至46%。一些悼念遇难者的烛光守夜活动经常演变为针对朴槿惠及政府的抗议。
“许多人在这次事故中遇难,令我难过得夜不能寐,”朴槿惠说,“作为负责守护国民生命和安全的总统,我向因此承受痛苦的人们表示由衷的歉意。这起事故应对不当,最终责任由我承担。”朴槿惠最后一一念出海难中舍己救人遇难者的姓名,其中包括不顾个人安危帮助学生或同学脱险的安山市檀园高中师生,把救生衣脱给乘客并留在船舱疏散的女船员,以及一名在搜救时牺牲的潜水员。
念出这些人的姓名时,朴槿惠的脸颊上淌下两行热泪。“他们是我们这个时代真正的英雄。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韩国的希望。”
专家律师魏国鹏点评:
各国体制的不同
韩国总统朴槿惠流泪道歉,令人感动其真诚。每国的最高领导人叫法都不一样,对此,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律师魏国鹏,对此进行了法律解读。
魏国鹏律师认为,世界各国的体制大概可以分为四种。
总统制
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美国、印尼、菲律宾、
埃及以及拉丁美洲的不少国家实行总统制。美国是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总统是美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行使行政权,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项工作;一切行政机构都向总统负责,受总统领导和监督;总统负责处理对外关系 ,有权与外国签订行政协定;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驻外使节,与外国缔结条约。
半总统制
在半总统制(又称双首长制)国家,总统与总理职权的划分,不同国家不尽相同,实行“合法性二元化”措施,但总统的权力普遍较总理大。如俄罗斯、南朝鲜、法国等也可视为半总统制或与半总统制类似。
内阁制
在议会制国家,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是象征性职位,真正行使行政职权的是总理(或称首相),如德国、意大利、印度、新加坡、以色列等。在这些国家,总统只是国家元首,并不直接领导内阁。例如德国《基本法》规定联邦总统为虚位元首,总统不是联邦政府的成员,不拥有实际行政权力。总统的职责主要是:签署并公布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通过的由联邦总理和有关部长副署的法律法令;根据联邦议院的决定任免总理,根据总理的提名任免联邦各部部长;主持国家礼仪性活动等。
委员制
在委员制国家,委员会主席(总统)在法律上与总统制类似,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但其权力及地位都不比其他委员高,如同内阁制下的元首。实行这一制度的只有瑞士一国。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但是中国并不属于上述体制,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即墨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结语:
韩国总统朴槿惠流泪道歉,并宣布撤销在海难发生后表现糟糕的海洋警察厅。朴槿惠把“岁月”号海难视为韩国社会许多角落“由来已久的不规范和根深蒂固的陋习”最终酿成的大祸,其中包括为了效率而轻视、忽视安全监管,监管者与被监管的企业串通一气。不论如何,即便是作秀也算是用心了。生活多有挫折,遇到法律问题可多咨询律师。
即墨市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青岛城阳区律师、城阳离婚律师、城阳刑事辩护律师、即墨离婚律师、即墨刑事辩护律师等服务。运策律师事务所真诚为城阳区、即墨市两地百姓提供律师咨询服务。
